1、采购人: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范里镇新庄至冯家岭段道路绿化项目
3、项目编号:LSG
4、预算金额:¥1497167.45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6、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卢氏县范里镇新庄至冯家岭段道路绿化项目,设计起讫桩号:KO+000-K10+571,绿化长度10571米,主要包含青叶复叶槭、金叶复叶槭种植、绿化给水及后期养护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养护期:12个月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1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项目地点:卢氏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25年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