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项目(天津地区三)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销售的塑料、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通过公路及铁路运输方式运达。为方便天津地区客户就近提货,根据业务需求,现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设立市场库1座,选用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服务。
2.2 服务内容:存储橡胶、塑料产品。包括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2.3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招标范围为:主要为塑料、橡胶固体化工产品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包括产品接卸、理货、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盘点、出库装车、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仓储凭证保管等物流仓储相关服务。货物暂估入库量6万吨/年,服务期内暂估入库量12万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包。
2.7项目预估金额:417.9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经销招标人拟存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提供书面承诺)
3.3 库房要求:
3.3.1权属证明材料有效、清晰,无抵押。(自有库房:须提供可以证明自有库房的土地和产权证明材料,库房无抵押书面承诺;租赁库房:须提供库房土地和产权证明材料,有效的库房租赁合同且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库房无抵押书面承诺;)
3.3.2消防竣工验收合格,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不低于丙类;(提供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不低于丙类证明材料扫描件)
3.3.3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提供防雷检测报告扫描件。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3.4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库房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提供丙类库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投标人自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17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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