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康扬电站:青海省尖扎县康扬镇河滩村康扬水电站,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96 公里; 黄丰电站: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黄丰水电站,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160 公里; 大河家电站: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大河家水电站,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180公里。
建设规模: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新建应急物资库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01m2。
项目整体进度:6 个月(180 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新建应急物资库房等项目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康扬电站成品危废库房1 套,面积为32m2;
(2)康扬电站成品危化库房1 套,面积为24m2;
(3)康扬电站新建砌体结构应急物资库房1 座,面积为41m2;
(4)黄丰电站新建砌体结构应急物资库房1 座,面积为63m2;
(5)大河家电站新建砌体结构应急物资库房1 座,面积为41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类似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合同签字页);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转包及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 月23 日至2025 年6 月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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