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邯郸市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邯郸市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项目;服务内容:招标1家维修资金专户管理业务银行(以下简称业务银行),负责配合维修资金归集、支付等业务,并提供系统建设、维修项目造价咨询等服务;招标9家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存储银行),负责存储维修资金;
2.2招标范围:1家维修资金专户管理业务银行,9家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2.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1家维修资金专户管理业务银行;第二标段:9家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服务期限:第一标段: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第二标段: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邯郸市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设有分支机构的总行或邯郸分行,并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维修资金管理各项服务由与银行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公司)负责,联合体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服务能力;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邯郸市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设有分支机构的总行或邯郸分行,并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4 00:00 至 2025-06-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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