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改造提升),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改造提升)
2.2招标内容:工程勘察设计等内容
2.3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二道镇、靠山镇、三道乡、伊丹镇、伊通镇、永宁街道、永盛街道。
2.4预算金额(控制价):费率招标,不超过总投资2%
2.5招标范围: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改造提升)
2.6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限内要完成全部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服务期至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改造提升)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7服务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聘合同。
3.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此三个查询项页面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财库125号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已投标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三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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