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 > 招标信息
加入电力网供应商  
泰宁县教育局泰宁县丹霞实验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二次
 
地区:三明市 日期:2025-06-22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特约项目查询 点击项目收藏 中标监测 项目分析
本周热标速递 下载招标公告 开标提醒 投标预测
 
 
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L2025-TN008-1
项目名称###县丹霞实验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丹霞
实验学校校
园文化补充
采购项目
(二次)
1项
********万元
详见标书
#****##县教育
邓老师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同类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附件下载:泰宁县教育局泰宁县丹霞实验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二次.pdf
 
甲方印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请注册或升级为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会员升级

付款指导

张恒 13260230429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微信客服
 
【编辑:信息中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实验学校 校园文化 泰宁 泰宁县 宁县
 
 
相关投标
 
 
关键词: 实验学校 洛南 华阳 思源
 
 
关键词: 学校保安 保安服务 保安 实验学校
 
 
关键词: 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 实训基地 校园文化 文化建设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关键词: 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 吉木萨尔 校园文化 文化建设
 
 
资质要求: CMA
 
 
 
 
 
项目进展
 
 
 
平台简介
付款指导
注册流程
企业网银在线充值
投标小课堂
会员服务
投诉异议
 
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网址:www.dlzb.com
客服电话:010-63963855
 

ICP证: 京B2-20171486    |     京ICP备16055122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