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6-26 10:00:00
民航建工乌鲁木齐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本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FXQ-CD-第二合同包(02标段)易溶盐整治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工程项目总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FXQ-CD-第二合同包(02标段)易溶盐整治工程
2.1.2、工程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机场内。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1 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机械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履约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登记,未列入中国交建、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民航建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或查询出现“黑名单”“失信惩罚”“失信被执行人”等结果,其报价均将被拒绝:
查询渠道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渠道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渠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5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租金每自然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投标人持承租方签认的结算单办理上月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85%,工程完工设备退场后12个月后付清尾款。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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