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北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北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北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办公楼清洁、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食堂服务、行车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 项目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约233.15万元(含税),具体限价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办公楼清洁、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食堂服务的服务期限为3年,行车服务的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人每合同年度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履约评价,年度综合评价为合格的,则继续履行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23 12: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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