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洮河岷县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岷县水务局以岷水发〔2025〕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黄河流域奖补资金、专项债、国债及地方配套等。招标人为岷县水利建设项目工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岸滩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对沿线1.87万m2的背水侧生态缓冲带的群落结构进行提升;(2)多层次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对3.54km堤脚进行维修改造,右岸贯通堤顶3.54km。
2.2 建设地点:岷县岷阳镇洮河干流,起于岷县原城区供水厂公司,止于堤顶路与岷州中路交汇口。
2.3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2日,总服务期480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有1项(含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按照定西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定西市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可通过访问“信用中国(甘肃)”(https://credit.gansu.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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