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泽华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焦招-(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泽华园采购及安装电梯共计22台,本项目投资金额5231678.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中原路东侧、韩愈路北侧。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电梯系统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或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7交货及安装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通知生产之日起60日历天内设备运到施工现场;
安装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自招标人通知安装之日起90日历天(不含验收时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9质保期:24个月(含维保),针对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保期自监督检验合格后质保5年(自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办理完成电梯使用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3.3供应商是所投电梯的经销(代理)商的,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②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改造);并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公司正式人员;需提供其相应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23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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