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新乡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 已由 电务部 以 (郑计概审161号)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新乡电务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工程预算的批复 (郑铁计函320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大修计划的通知 新乡电务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预算汇总 -(鉴修版) 新乡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情况说明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新乡电务段,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 新乡电务段 。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新乡电务段车载车间院 。
建设规模(工程概况): (一)生产房、伙食团及备品间:屋面治漏,内、外墙涂料;天棚走廊吊顶其余涂料,更换全部门窗,数据模拟室及无线换装室防静电地板、其余地板新做地板砖地面,卫生间按标准整治,伙食团整体满足卫生防疫要求。 (二)伙食团水源及生产房电源就近接引,室外设雨水管网,围墙适应性整修。 (三)给排水、电气、弱电、外电、暖通等配套整治。 。
2.2 发包范围
发包范围: 清单包含内容 。
包件划分: 1 。
第1包件,包件名称 新乡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包件 ,最高响应限价(含税): 2007100.00 元,计划工期: 9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最终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 其他说明: /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第1包件:新乡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生产房整治包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质要求: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响应人具有有效劳动关系和养老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最近8个月内连续6个月养老缴费证明),未在郑州局集团公司其他限额以下工程在建项目任职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 响应人应提供2023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2022年05月至2025年05月内有在建或完成的类似项目,且至少具备一项100万元(含)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业绩合同。 (类似工程补充:无)
(5)信誉要求: /
3.2其他要求
(请登录)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 2025 年 06月 19日至 2025年 06月21日,每日 09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发包文件。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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