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元):160000元
最高限价(元):160000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2025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为《杭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2025年)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变更控制,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参与验收、相关文档起草和管理、文档移交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杭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2025年)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归档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或分包的例外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和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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