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黄磷厂坟墓搬迁工作审计服务项目。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 万元。
1.3 服务内容:因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云林片区 6 号路及天水路延长线至 6 号路项目建设,将范围内黄磷厂坟墓进行搬迁,现涉及搬迁坟墓已全部迁入杨林镇公益性公墓,现需进行黄磷厂坟墓搬迁工作审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服务期限:30 日历天。
1.6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1.7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
供扫描件)。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
2.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 )相 关 要 求 , 供 应 商 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
2.3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凡有意参加参与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年 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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