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嘉兴中支2025-2028年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太平人寿嘉兴中支2025-2028年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太平人寿嘉兴中支2025-2028年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2.1.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服务期:三年(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为满足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的需求,采购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车辆租赁服务合作单位。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太平人寿嘉兴中支2025-2028年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市际及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范围。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总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如因公司流程原因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总公司授权函原件的,须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约前出具总公司授权函原件
3.3.2 投标人能够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
3.3.3 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文件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
3.3.4 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或处在不良行为认定阶段。[以招标人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5 投标人法人及联系人不得为太平人寿在职或离职5年内的内外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6-18 9:00 – 2025-06-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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