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4万元
采购需求:
集萃智能信息平台通过持续的建设和优化,各项核心业务均已线上运行,信息平台已成为国创中心创新体系日常工作中重要的抓手。
为满足信息平台未来的提升,本次采购的需求包括不限于:响应组织架构调整,国创中心组织架构调整后需及时优化程序,调整相应代码、配置等以满足实际情况;响应业务调整,对信息平台已建成功能模块因政策、管理办法、业务规则调整而必须调整线上系统以满足相应要求的需求做出响应,包括对相应功能进行代码重构、优化,使得系统更加符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完善数据分级分类,进一步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功能,在前期开发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代码逻辑,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判定规则。持续完善系统安全保障,保障未来三年信息平台安全漏洞及时修复,服务器等云资产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自然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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