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镇江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新建储备仓储项目低温储粮系统采购及服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新建储备仓储项目低温储粮系统采购及服务
2.2 项目地点:江苏丹阳
2.3 招标编号:0675
2.4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任务并提交成果。通过相应审批流程,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单仓15日内完成,总工期不超200天。
2.5 最高限价: 669.12 万元(含税价)
2.6 招标范围:江苏镇江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新建储备仓储项目低温储粮系统采购及服务施工,供货范围包括三合一变频低温储粮专用机组、储粮专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的供货及安装等,投标报价含设备、辅材、安装及税费等所有费用,详见另附《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数。
3.3 投标人为本次所投三合一变频低温储粮专用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投标提供三合一变频低温储粮专用机组制造商声明原件,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正式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例单项合同规模在 30 万元及以上低温储粮专用机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设备验收合格证明相关支撑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设备供货内容等关键信息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招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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