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及石家庄分行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及石家庄分行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2.1.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3 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及石家庄分行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综合服务类)、二标段: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新媒体宣传制作类)。2.1.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三年。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及石家庄分行品牌宣传策划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④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分行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等;⑤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⑧投标人须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6至2025-06-23,每日 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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