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RJ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交工养护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凝灰岩应急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已列入2025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慈溪交工养护新材料有限公司(即合同签订主体),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慈溪交工养护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凝灰岩为项目业主所承接的施工业务沥青混合料生产使用,凝灰岩材料数量为7.9万吨。
2.2招标范围如下: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名称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凝灰岩 |
凝灰岩碎石 |
5-9.5 |
吨 |
10000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浦镇敦和小区内沥青拌合站 |
凝灰岩碎石 |
9.5-16 |
35000 |
|||
凝灰岩碎石 |
16-26.5 |
22000 |
|||
凝灰岩碎石 |
26.5-31.5 |
12000 |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暂定的数量,最终采购数量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项目业主有权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预估数量。
2.3交货期:每批次交货期自收到供货通知后3天内完成交货。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供货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若为矿山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矿石加工企业须提供矿石来源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提交其授权厂商的相应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凝灰岩碎石供货业绩且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其代理的矿山企业或矿石加工企业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书(或经销商证明或等同于的厂家直采购销合同资料);(2)矿山企业或矿石加工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如若同时参加,则取矿山企业或矿石加工企业投标有效,代理商投标无效)。
3.7年生产或销售规模在30万吨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矿山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线证明材料和年度保供数量承诺书;投标人若为矿石加工企业或代理商须提供年度销售合同总量和年度保供数量承诺书)。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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