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亚泰大街东(南关区伊通河)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四环路以南,河堤西路以西、乙七路以北、亚泰大街以东。
2.3 建设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94758平方米,容积率地上>1.5且<1.6,地下<0.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约216083.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145455.86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面积约51142.88平方米,第四代住宅面积约48637.79平方米,装配式住宅面积约45675.19平方米,住宅均为11-12层小高;公建配套面积约7822.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805.09平方米;人防面积约8500平方米,非人防面积约54305.09平方米;幕墙面积约7616.40平方米;智能化面积约216083.80平方米;亮化面积约216083.80平方米;室内装饰面积约8984.11平方米;总景观面积约93601.92㎡,包含规划条件图中要求土地整体的公园绿地面积约23093㎡,其中景观示范区面积约5000㎡,公园绿地面积约18093㎡,园区内景观面积约70508.92㎡。(各类型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约定为建筑面积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园区内景观面积=总用地面积-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的基底面积-双方认定的小院面积,公园绿地面积为双方认定的以规划条件图中规划用地界线与现状土地整理界线围合面积,装饰面积以测绘公司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初步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人防设计、外网设计、水暖设计、电气设计等。
2.4.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示范区装饰设计、样板间装饰设计、售楼处装饰设计、公区装饰设计、地库装饰设计及标识标线设计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
2.4.3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总图、竖向、绿化、铺装、小品、电气、给排水(含灌溉系统)、海绵城市等方案、施工图设计等。
2.4.4幕墙、亮化、智能化设计
2.5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225.0838万元。
2.6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设计等服务内容(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地方行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单位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3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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