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25-2027年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25-2027年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食堂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肉类、蔬果类、水果、蛋类、面粉豆类、海鲜类、点心类、粉面类、粮食大米类、食用油类、腌菜类、其他食材类等食材。投标人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保证食材的质量及安全,按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交付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提供食材的运输、检验、以及协助采购方完成验收等相关服务。
四、采购预算:第一年预算金额472万元(含税),第二年预算481万元(含税),总预算953万元(含税)。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分3个标包,其中标包1选取2名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中标份额按60:40比例划分,标包2和标包3各选取1名中标人。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标包 |
服务区域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两年,含税) |
中标人 个数 |
备注 |
标包1 |
市公司本部、清城区、清新区分公司 |
583 |
2个 |
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
标包2 |
英德市、佛冈分公司 |
202 |
1个 |
|
标包3 |
连山、连南、连州、阳山分公司 |
168 |
1个 |
注:(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三)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
(四)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