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通山县核电路等平交路口升级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发改审批【2025】16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通山县核电路等平交路口升级工程(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通山县开发区;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新建核电大道(富水大道至星光路段)中央分隔护栏2200米,核电大道与迎宾大道、核电大道与星光路等2处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7套,人行信号灯14套,电子警察7套),并同步完善交通标志(组合牌7套,分道牌与指路牌14套,掉头标志4套)、标线,核电大道(迎宾路至星光路段)新建路灯及箱式变电站。总投资约206.14万元;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发展大道与和谐大道、发展大道与核电大道、发展大道与民生大道、发展大道与赤通公路等4处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14套,人行信号灯28套,电子警察14套),并同步完善交通标志(组合牌14套,分道牌与指路牌28套)、标线。总投资约为432.83万元。二期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的进展,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复等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施工方:①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工程设计方: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牵头方提供即可;(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 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4其它:_合同估算价:689.03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7-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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