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学影像云平台应用建设及电子影像报告服务,旨在为龙里县中医医院提供影像云技术服务,在影像大数据的云存储服务基础上,同时实现云共享以及后续的应用服务,包括远程诊断、移动会诊、医生工作站,电子影像等服务,助力互联网+医疗发展。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2025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龙里县中医医院影像云及聚通用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960000元人民币(含税)。
1.2.2合同有效期:72个月。
1.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
1.2.4交货地点:贵州省黔南州指定范围。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5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龙里县中医医院影像云及聚通用建设项目(影像云部分)采购 |
软件开发 |
无 |
905660.37 |
黔南 |
120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2 |
1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6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响应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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