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急诊急救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急诊急救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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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心电图机 监护仪 除颤监护仪 吊塔 抢救床 无创呼吸机 电动手术床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09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急诊急救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急诊急救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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