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2025年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药品试剂等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万元(其中:实验室试剂耗材最高限价100万元,仪器维保维修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药品试剂等外包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投标人为企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单位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提供采购单位现场勘察盖章证明(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现场勘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4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4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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