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5T核磁共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院服务 |
142000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000.00 |
14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8小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 号);
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90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陕西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公司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司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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