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DCHR-C2025-0024 项目名称:梅渚河殷桥村段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元 采购需求:(1)工程地点###市。(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3)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4)本次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梅渚河殷桥村段清淤工程(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信用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4)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5)供应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17号)执行: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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