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材料科技园桃花山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79.932962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道路维修面积约900平方米,整体铺设沥青面
层面积约2500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沟140米,DN110消防水管线280米,围挡150米,行道树
100棵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材料科技园桃花山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新材料科技园桃花山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1)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建造师证书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
具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
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
(3)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
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
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
至投标文件中)。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
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须响应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书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
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
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
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
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
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3 09:00到2025-06-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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