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功能模块运维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49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功能模块运维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功能模块运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
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
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含获取磋商文件阶段,若为法定代
表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质疑等整个投标环节,磋商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8 08:30到2025-06-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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