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已经菏区发改投资{2025}4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牡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牡丹区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牡丹区城区;
3、项目编号:250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通过对太原路(大学路-八一路)、东方红大街(西安路-重庆
路)、中山路(点将台路-太原路)、八一路(解放街-太原路)(西安路-昆明路)、曹州路(重庆路-西安路)老旧及损坏护栏进行更新,更新护栏长度约13097米,重新施划清晰、规范的道路标线,施划标线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一标段(A标段);包括太原路(大学路-八一路)、东方红大街(西安路-重庆路)、中山路(点将台路-太原路),改造内容主要为护栏更新及施划标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B标段):包括八一路(解放街-太原路)(西安路-昆明路)、曹州路(重庆路-西安路),改造内容主要为护栏更新、施划标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
为准);
7、计划工期:50天/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第一标段 (A标段) |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及其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5、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为两个标段的共同资格要求。 |
3138369.12元 |
第二标段 (B标段) |
2960144.00元 |
四、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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