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池州粤浦电子信息产业园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EPC)
三、项目实施地点: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池州市江之南科技孵化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园Z2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池州粤浦电子信息产业园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估算价约5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装饰装修及园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最高限价费率为100.0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其他:/ 。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
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工期为施工图审查完成后起21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可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参加开标会议、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和其他业主要求;
(4)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十一、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如要求)、图纸审查含消防审查)及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十二、标段数: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6日
十四、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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