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已由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11号批准,招标人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5)0018号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公交车轮胎。采购轮胎数量约为2500条/年,具体数量将根据公交各分公司实际情况调整。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内的所有内容。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022.12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单价之和。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书。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大型客车生产企业或交通运输企业类轮胎供货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查询截图以及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5月21日 至2025年05月28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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