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项目红线外电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项目红线外电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项目红线外电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纬二路以北,丹阳路两侧终端杆之间涵盖所涉及10kv沿线动力配电改线项目,预算金额约820.1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沂南县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60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 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日
8:00-12:00,下午14:00-17:00 时,过时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项目红线外电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项目红线外电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纬二路以北,丹阳路两侧终端杆之间涵盖所涉及10kv沿线动力配电改线项目,预算金额约820.1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沂南县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60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 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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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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