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园博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招标人
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园博园;
2.2项目规模:园博园园区总规划面积约237.14公顷,形成“一轴一环五区”的总体布
局。“一轴”为山海连云轴;“一环”为丝路绿韵环;“五区”为入口服务区、园博核心
区、花果园艺街、镜花园、宜居田园示范区;主入口北侧停车场(约140亩);
2.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车辆通路清扫冲洗、餐厨垃圾
清理、耗材采购、水系管理、秩序维护、设备维护服务、会务接待以及恶劣天气排水、扫
雪、临时性的应急任务等;
2.5最高投标限价:41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
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
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
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11月至
2025年4月);
3.6投标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物业服务项目(住宅、医院除外)业绩且单项合同
金额达到240万元/年及以上。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金额,须提供招标人(建设单位)出具的证
明材料并加盖招标人(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3.9.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9.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
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9.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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