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闽光智慧招标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泉州闽光产能置换炼钢及配套工程配套智能运营硬件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福建三钢泉州闽光产能置换炼钢及配套工程配套智能运营硬件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为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主要内容:
详见泉州闽光产能置换炼钢及配套工程配套智能运营硬件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2.3 工期:2025年7月15日前完工。
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价5%封顶。
2.4付款方式:
(1)全部设备材料到货并签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到货款;
(2)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作为验收款;
(3)剩余10%合同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确认无乙方责任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2.5质量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招标要求内容和现行国家、地区、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进行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3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复印件(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6 15:55:20至2025-05-21 08:30: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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