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昌江县人才周转住房(含人才公寓)装修工程以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昌江县人才周转住房(含人才公寓)装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昌行审批字〔2024】3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江县人才周转住房(含人才公寓)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江县人才周转住房(含人才公寓)装修工程: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对和悦家园32套经济适用房装修改造为人才引进周转住房,装修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为2752㎡,其中和悦家园小区A1户型16套,每套建筑面积为85㎡;A2户型16套,每套建筑面积为87㎡。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修改造、给排水工程改造、电气工程改造等,同时购置家具设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招标控制价(元):3837223.79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江县人才周转住房(含人才公寓)装修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5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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