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2025年滁州市基站配套施工服务增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2025年滁州市基站配套施工服务增补项目(项目编号:AHTT25019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全省基站配套施工服务,主要包括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走线架、空调等配套设施的安装和改造等工作。预估含税金额135万元。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全省基站配套施工服务,主要包括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走线架、空调等配套设施的安装和改造等工作。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2.3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4计划工期:以施工订单约定为准。
2.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1.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3.1.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基站配套施工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3.1.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5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和2025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3.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7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1.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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