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635国道苏州吴中高新界至吴中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前期研究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以政府办文单2025年10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635 国道吴中段北起吴中与苏州高新区交界,沿福东路向南,后向东转至龙山路,继续向南至苏福路,向东至藏胥路,向南延子胥路向东,至东山大道向南,止于吴中大道以北900米处,全长约22公里。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635国道吴中段境内的整体线位研究;(2)635国道吴中与苏州高新区交界至东山大道与吴中大道交叉口以北900米范围的方案研究及工可研究,全长约22公里,及为满足工可报告编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的工可报批工作和相关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协助组织工可报告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其他专项报批所需的工可材料。
(三)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2、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项咨询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咨询单位应遵照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 中显示);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 日至今完成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5月1 日至今担任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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