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汉寿分公司现有生产维护车辆12台,为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汉寿分公司2025年度车辆维修。
1.2.2 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3名中选人。
1.3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88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7万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资质(汽车维修)。
2.3 供应商须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 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答。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日8 时30 分至下午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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