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JL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6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合同包 |
工程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包1 |
建华商务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
1批 |
1600000 |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适用本项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参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以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提交了资格承诺函的同时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的,两者均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
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所投电梯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供应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无资质需委托所投电梯制造商进行安装、维保且应附有安装委托书和相关资格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若所投产品属国家的强制性3C要求或认证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6.1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北京时间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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