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2025-2026年度砂石公铁联运综合运输(交通资源集团)公开招标项目,涵盖从商洛市大荆镇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果园村加工厂经商洛市砚川站、西安市各卸货站至终端客户的全程运输服务,其中砚川站至西安各卸货站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其他采用汽车运输方式。果园村加工厂至商洛市砚川站公路运输距离约5km,各卸货站至终端客户公路运输距离约10km。预计运输量70万吨。
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2个合同包,合同签订主体为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合同包 |
服务 内容 |
运输区间 |
运输数量(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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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地 |
到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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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包1:公路运输(前端短驳) |
砂石骨料运输服务 |
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果园村加工厂 |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砚川站内指定卸货地点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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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包2: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后端短驳) |
砂石骨料运输服务 |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砚川站指定装货地点 |
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合作经销商指定卸货地点(国际港站、窑村站、国铁南站(引镇站)、马王村站、萧家村站周边商混站)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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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实际运输数量将以满足招标人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为准。
2.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合同包1)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砚川站发送至西安各卸货站的能力(须提供量价互保协议或物流总包协议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合同包2)
3.2 合同包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合同包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铁路运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⑤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招标须知对投标人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3 业绩要求:
(1)合同包1: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砂石骨料运输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合同包2: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砂石骨料公路运输或者铁路运输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多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多 个标(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疑问及递交投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1)合同包1:投标人砂石料运输重型自卸货车数量≥6辆;同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和保单(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若运输车辆由外单位或个人的联营车辆参与运输的,还需额外提供相应车辆租赁协议或车辆授权函。
(2)合同包2:投标人砂石料运输重型自卸货车数量≥15辆;同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和保单(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若运输车辆由外单位或个人的联营车辆参与运输的,还需额外提供相应车辆租赁协议或车辆授权函。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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