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公共楼宇屋顶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4.30434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宁校区部分实验楼及学生组团楼宇屋面出现局部保护层风化、楼面裂缝、墙面屋面漏水等现象,包括基础实验楼B楼、专业实验楼E楼、F楼、G楼以及学生公寓G组团,对以上楼宇屋顶防水、保护层进行修缮。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维修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磋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②根据建办市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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