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BP-C2025-0003 项目名###县未成年人观护中心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 147.******** 万元的报价。 采购需###县未成年人观护中心修缮工程,包括原有建筑物进行修缮、改造及维护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合同履行期限: 5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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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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