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业务发展,故启动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2025年柴桑区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1.2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人民币79000元。本项目预算金额已包含应按相关规定全额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3项目类型:施工类。
1.4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施工地点 | 工期 |
1 | 零星维修采购 | 江西省九江市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完成 |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79000元,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如响应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响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5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6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等,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6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7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合同签订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8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9承诺中选后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0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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