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N
项目名称:静宁县社会福利院消防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15.73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161.3 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五层,局部六层框架结构宿办楼,建筑高度 18.14 米,一层层高 3.9 米,二、三、五层层高为 3.3 米,四、六层层高为 3.5 米,室内外高差为0.24 米。本次维修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拆除门 154.5 ㎡,加装钢质防火门 160.48 ㎡,设置乙级防火窗 6.48 ㎡,拆除恢复吊顶 3466.68 ㎡,安装应急照明 8161.3 ㎡,防火门监控及其他 8161.3 ㎡,设置自喷8161.3 ㎡,改造消防水池 1 个,设置室外自喷管道 317M,拆除恢复室外地沟盖板 47.1M,拆除恢复破损院坪 117.75 ㎡。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23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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