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330
3、项目名称: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日常巡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00(万元)
6、最高限价:12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8个包,具体采购包信息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2025年度十堰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每日日常巡查服务、维修养护实施、夜间突发案件的勘查与处置、汛期防汛处置和极端天气的抢险、重大活动保障及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确保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病害处置及时率达到100%。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后。 (4)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1个采购包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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