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1、建设目标和任务
以削减骆马湖入湖污染负荷、促进毛林大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目的,围绕骆马湖上游草桥镇片区污染较为严重的河道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通过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河道水生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及生态氧化塘建设工程等技术手段,有效降低流域片区内外源污染负荷的输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草桥镇区域水环境质量,提高流域生物多样性。
2、建设内容和规模
(1)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共建设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 51524m,治理河段全长 25762m,其中构建缓冲带植被 90167 ㎡,河滨带植被 51524 ㎡,建设植草砖护坡 12927m,建设草皮护坡 12935m。
(2)河道水生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恢复与重建河道水生植被279750 ㎡,其中挺水植被 111900 ㎡,沉水植被 167850 ㎡。
(3)生态氧化塘建设工程:共建设生态氧化塘 4 个,面积共计29688 ㎡。
其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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