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第9届南博会采购商参会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单价:3200元/人
采购需求:第9届南博会采购商参会服务保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为参会采购商做好参会服务保障、会务服务保障及其他保障工作等。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9届南博会采购商服务完成之日止。;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相关地州。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代理机构查询)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成立不满3个月的无须提供:
①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及“三表”,“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自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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