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居民区和工业区“三线”整治工程2.项目编号:GDYX-Z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884,********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6,********元)5.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内容数量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备注1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居民区和工业区“三线”整治工程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地点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和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站(********)及中****国政府采购(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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