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盂发改发【2025】3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 行贷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盂县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网工程、配套管网、标准厂房、配 套服务中心及智慧园区系统建设。具体内容为: (一)路网工程:包括园区内纬三路东段(经七路-经十路)道路长度约 1284.96m、红 线宽度 20m;经三路(纬一路西-纬三路)道路长度约 587m,红线宽度 12m;及配套雨水、 污水、通讯、电力、热力、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标准厂房及配套服务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 10942 ㎡,其中:新建地上一层标准 厂房 1 座,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 1350 ㎡;新建配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9576 ㎡;新建 地上一层门房 1 座,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6 ㎡。 (三)充电桩、园区主次入口标识、智慧园区系统等附属工程。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盂县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本项目概况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 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 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道路、 建筑、热力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资质条件必须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 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 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 工程款的支付。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18 时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 18 时(北 京时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盂发改发【2025】3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 行贷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盂县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网工程、配套管网、标准厂房、配 套服务中心及智慧园区系统建设。具体内容为: (一)路网工程:包括园区内纬三路东段(经七路-经十路)道路长度约 1284.96m、红 线宽度 20m;经三路(纬一路西-纬三路)道路长度约 587m,红线宽度 12m;及配套雨水、 污水、通讯、电力、热力、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标准厂房及配套服务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 10942 ㎡,其中:新建地上一层标准 厂房 1 座,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 1350 ㎡;新建配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9576 ㎡;新建 地上一层门房 1 座,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6 ㎡。 (三)充电桩、园区主次入口标识、智慧园区系统等附属工程。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盂县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本项目概况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 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 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道路、 建筑、热力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资质条件必须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 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 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 工程款的支付。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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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18 时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 18 时(北 京时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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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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