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鞍钢联众生化段运营及再生水供应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鞍钢联众生化段运营及再生水供应项目药剂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经济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鞍钢联众厂污水生化处理段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选取一家单位为广州科城水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属下鞍钢联众厂污水生化处理段提供50%甲醇及85%磷酸的供货服务。 | ||
招标内容 | 为广州科城水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属下鞍钢联众厂污水生化处理段提供50%甲醇及85%磷酸的供货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自中标后首次交货之日起2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计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63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的危险化学品种。(注:许可范围包含:甲醇、磷酸。)(2)投标人应具有化学药剂的运输能力,若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有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运输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的危险化学品种。(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没有进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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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没有进行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9日 18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6日 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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